看到本报报道后,广州市市长张广宁明确指示,两级环保部门立即行动……
本报讯记者张小磊、实习生曾彩霞、通讯员王会波报道:3月30日,本报以《玻璃厂狂喷恶臭黄烟》为题,独家报道了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东平村“东海”和“海陶”两家玻璃生产企业违法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的现象(见下图)。
广州市市长张广宁当日看到本报报道后,明确指示要依法严肃处理。
广州市、白云区两级环保部门根据市长指示,迅速赶到现场调查取证。调查显示,两家企业均存在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和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行为,白云区环保部门已于昨天将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两家企业。
两企业违法排污
据了解,市、区环保部门当日从本报得知玻璃厂污染扰民的情况后,立即沟通了情况。3月31日广州市环保局在先期调查取证工作的基础上,联合白云区环保局出动了30人次对这两家违法企业进行查处。市、区环保部门人员通过现场询问、现场检查、调阅资料、抽样检测等工作,初步查清了这两家企业的违法事实。
根据调查,这两家违法排污企业原为同一企业,原厂名为东平玻璃厂,最初和广州玻璃一厂合作,后与原白云山农工商公司合作,由白云山农工商公司管理,企业于1996年分成广州东海玻璃有限公司(港资企业)和广州海陶玻璃有限公司(台资企业)。
据查,黄烟来自这两家玻璃生产企业燃烧重油的玻璃熔窑,“东海”熔窑为25平方米,“海陶”熔窑为22平方米,两座熔窑虽建有污染物治理设施,但是由于设施不完善、管理使用不恰当,生产车间内的无组织排放比较严重,出现了超标排放的情况。
排污量超标八倍
调查中,东海玻璃厂负责人承认最近使用了一批油品不好的燃料油;而在海陶玻璃厂,执法人员发现企业涉嫌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的行为,现场还发现该厂的脱硫设施安装了可人为操作的两个阀门,这种设计存在着偷排污染物的可能性。
经环保部门现场监测,两家玻璃厂均存在着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情况。东海玻璃有限公司玻璃窑炉林格曼烟色为1.5级,超0.5倍;排放烟尘浓度为1880毫克/升,超8.4倍;废水氨氮浓度为91.8毫克/升,超8.18倍;石油类浓度为9.30毫克/升,超0.86倍;悬浮物94毫克/升,超0.57倍。海陶玻璃有限公司玻璃窑炉林格曼烟色为2级,超1倍;废水氨氮浓度为21.6毫克/升,超1.16倍;石油类浓度为9.30毫克/升,超0.86倍;悬浮物96毫克/升,超0.6倍。
环保局感谢本报
目前,广州市环保局已经要求白云区环保局,对上述两家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处罚,白云区环保局已于昨天上午将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上述两家企业,责令他们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达标排放,并将分别对其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环保部门还将根据进一步的调查取证结果进行处理,不排除提请政府对其实施停产的处罚。
广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对本报当日的报道表示感谢,他说,市民和媒体的参与弥补了环保某些基础的不足,每一双睁大的眼睛,都是对环保工作的帮助。
(倩茹/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