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通讯员吉学刚):天津市一近6旬无业男子刘某曾因流氓、盗窃和斗殴被劳教,后因贩毒被判刑7年。2004年曾因贩卖淫秽光盘被劳教1年。解教后,刘某仍不思悔改,公然在街上贩卖淫秽光盘,再次锒铛入狱。
2006年11月9日18时,刘某在本市建物大街与大兴街交口处的路边,向他人出售带有淫秽封面的光盘15张,从中获利30元,在交易过程中被警方当场抓获。随后,警方从其摊位上查获尚未出售的淫秽封面光盘47张,又依法从其家中查出同样式光盘605张。后经有关部门鉴定,其中有626张属于淫秽光盘。
刘某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刘某因流氓罪、抢劫罪、贩卖淫秽光盘等共被处理过4次,系累犯,并且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应依法从重处罚。据此,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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