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霍艳华通讯员曲明):4月是第16个全国税收宣传月,2日,天津各区县地税局开展了税务局长“接待日”活动,解答纳税人关心的问题,拉开了本市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帷幕。
本次“接待日”活动内容包括:现场宣传税收法规政策,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听取纳税人意见和建议,受理涉税违规违法举报等。
据悉,今年税收宣传月正值我国《税收征管法》颁布实施15周年,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刚刚审议通过,年所得12万元以上者自行纳税申报时期。税收宣传月期间,税务部门围绕“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各项税收法规政策,宣传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相关规定,宣传税收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公开办税程序,优化税收服务环境,发布新近调整的税收政策,公布严重欠税企业名单,曝光涉税违法犯罪典型案件,组织税收网上问卷调查,增强公民依法诚信纳税光荣,偷逃税收可耻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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