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中旬,江西省大余县某企业被2男1女骗走了一车货物。报案后,警方根据3人提供抵押的几本证件和介绍信,前往异地调查时得知,这几本证件及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原主人在2006年11月就已丢失,并在当地报纸上刊登了“遗失作废声明”。
我们经常能在各种报刊上看到证件遗失作废的声明。现在想想,那些声明有什么作用呢?能防止遗失作废的证件不被用于诈骗吗?总不能把全国所有报刊登载的“遗失作废声明”都收集齐备吧?
如何解决此类信息不通的难题,建议有关部门开设全国统一的“证件遗失作废查询网”,各地有关证件遗失作废的信息声明只有录入该网,才算有效,才能免责。各地证件遗失信息由公安机关负责受理、审查,然后由专人录入查询网,从而可以有效防止犯罪分子异地诈骗。
江西大余县政协 邹隆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