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大学生在篮球场边偷同学的手机被抓,警方念其还在读书,且涉案金额不大,遂对其取保候审。谁知,该学生随后竟4次作案。昨日记者从南岸区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判决该学生犯盗窃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2年。
代某原是南岸区某高校的在校学生,家在丰都农村。
警方考虑到代某两次作案涉案金额1700多元,数额不大且是在校学生,遂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然而,代并没有吸取教训。取保候审两个月后,代先后4次在学校的乒乓球台、篮球场,盗走同学的U盘、手机、MP4、电子词典和部分现金,涉案金额为5000多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代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思悔改,再次盗窃,累计涉案金额7000余元,不适合对其适用缓刑,遂对其判刑2年。(记者 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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