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耿彦红)《西安市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日前出台。《办法》规定,西安7岁以下的流动儿童将免费打疫苗,并与本地儿童享有接受计划免疫服务的同等权利,预防接种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流动儿童提供计划免疫服务。
《办法》中的流动儿童,是指西安市流动人口中随监护人在暂住地住满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儿童。《办法》要求,各区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按规定,指定有关医疗卫生机构作为预防接种单位,在流动儿童聚集场所设预防接种点;居委会、村委会对流动儿童登记汇总,告知监护人带领流动儿童到预防接种单位接种、补证。
同时,西安市实行流动儿童预防接种证制度。预防接种单位应为本责任区域的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卫生部门提醒流动儿童监护人应自觉到预防接种单位,为流动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手续。预防接种单位应定期到居委会、村委会收集流动儿童汇总资料,对无预防接种证或无接种证明的,应建立预防接种证,接种疫苗。
《办法》规定,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有接受计划免疫服务的同等权利,预防接种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流动儿童提供计划免疫服务。流动儿童在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查验其预防接种证,发现有未受种的,应向所在地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流动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预防接种单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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