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解决纠纷受理案件下降
本报厦门4月2日电记者郭宏鹏记者今天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06年,厦门市法院系统受理案件数为36725件,比上年少了2844件,案件总体上呈下降趋势。
此间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主要是由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发挥作用。2005年底,厦门市在全国率先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法。去年,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发挥作用,将许多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减少了社会不和谐因素,官司自然就少了。另外,从2003年开始,该市法院以调解(含撤诉)方式审结的民商事案件近一半,当事人大多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