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江涵刘铭)“我在仙桃市皮肤病防治院看病买的药,没有生产日期,没有使用说明,也没有产品批号。”针对洪湖患者李某的投诉,仙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朱局长昨日表示,该院涉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该局将立案查处。
据李某投诉,前几日,他在仙桃市皮肤病防治院看皮肤病时,医生为他开的处方中,有一种“Ⅲ号洗”,拿到手却是“健肤佳洗剂”。由于没有使用说明和产品批号,他怀疑是假药。
3月30日,记者陪同李某再次来到该院,称皮肤瘙痒,一名医生连患者姓名年龄都没问,就开出了代号“Ⅲ号洗”的“健肤佳”处方,这种小瓶装洗剂每瓶售价9元。发现记者拍照,医生连忙将几箱“健肤佳”转移。
该院崔院长称,“健肤佳洗剂”非该院生产。记者追问生产厂家在哪里,崔称“不记得了”。
仙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后,朱局长立即派人到该院调查。昨日,朱局长对记者称,“健肤佳洗剂”没有再注册批准文号,仙桃市皮肤病防治院涉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目前,该局已查封该产品,并将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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