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薛秀丽的丈夫是个没有资质的包工头,其手下的一位雇工坠楼身亡。结果,死者的爱人将包工头夫妻俩同时告上了溧水县法院。 丈夫雇的工人摔死
2006年,同村村民马某找到了栾小健,请其为自己盖个房子。
邬大刚的妻子鞠洁是个聪明能干的女人,可是因为丈夫筹措巨额医疗费早已债台高筑,这让鞠洁感觉到了巨大的生存压力。百般思忖之下,鞠洁决定将栾小健及其妻子薛秀丽共同告上法院。
“他又不是给我造房子的,摔死了和我也没有关系。”栾小健说。薛秀丽更是觉得委屈:“我无缘无故怎成被告?我没有参与建房,也不晓得此事。怎么能扯我身上来。” 夫妻俩被判一起赔
法院认为,邬大刚受雇于栾小健,邬大刚的死亡与此存在因果关系,雇主即栾小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栾小健承担182000元。因马某将建设工程承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栾小健,应当承担部分民事责任。栾小健与薛秀丽系夫妻关系,此侵权之债属于其家庭债务。薛秀丽应当承担责任。据此,薛秀丽与栾小健赔偿鞠洁182000元,薛秀丽与栾小健对马某赔偿鞠洁72000元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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