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上午,“老于帮办”特邀市排水处有关人员一起,在本报接待室受理市民关于“污水外溢”问题的投诉。20多名市民前来投诉,反映的却都是一个问题:“俺家楼前的化粪池直往外冒水,怎么就没人管呢?”
庆善街27号的隋女士反映,他们楼前的化粪池早就堵了,整个街上粪水横流,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
和邵老汉相比,幸福河新建162号包老太的怨言更多。她所居住楼房的化粪池外溢好几个月,如果赶上雨天,大粪汤满地,大家只得穿上雨靴进出。她家的厕所也堵了,家人已经五十多天没法用厕所了,只能去邻居家。后来次数多了,邻居也烦了,她不得不主动给邻居每月10元水费。这个楼因为要拆迁了,现还剩三家住户,化粪池的事就更没人管了。
安乐胡同7号的化粪池虽然有人管,但是最终也没解决问题。据居民反映,这座楼的产权单位是税务局,税务局以前也组织挖过几次化粪池。可一楼的网点房由负责管理的街道办事处出租了,所以这次税务局把问题推给了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又要求楼上的居民掏钱,大家都不掏,所以问题一直都没解决。
排水处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城市公用排水设施由排水处负责,化粪池以内包括化粪池的排水设施养护维修归产权人自理。房改之前,这些问题一般都由产权单位解决了,房改之后个人变成了房屋的产权人,很多房子都找不到原来的产权单位或者开发商了。像庆善街27号、上夼路54号和新建162号的情况,如果没有物业的话,就应该由居民自己解决,费用共同分担。
据排水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也经常接到市民关于化粪池的投诉,对于这种情况他们也很无奈。目前化粪池的产权单位不是很好界定,有法人也有自然人,没有人牵头的话,居民要想解决化粪池问题确实不是那么容易。
据了解,我市从2003年开始征收公共设施维护基金,但是目前这笔钱并未真正启动。有人建议,可否从中划定一部分专门用于化粪池的维护管理,成立专门的清挖公司统一维护,只要是交纳了维护基金的房屋,就由清挖公司按时清挖,变大家都不管为一家专管,也许问题就更容易解决了。(成莉艳杰 李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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