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810221、13138966333三亚4月2日电(记者孙嘉夏)“我们的学校决定清明节连放3天假,这3天的课就用3个礼拜天的时间补回来,再加上本来每周六我们就要补课,这样一算,我们竟然要连上21天课。
向记者反映情况的并不止这样一个学生。另一位学生告诉记者:“连着上21天课实在太疲劳了,对我们的学习也没有什么好处。”
学生家长陈女士也对学校的决定不满意:“清明节又不是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学校怎么能自作主张说放假就放假呢,万一孩子放假3天在外面出了点事情那算谁的?他们这样的决定有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呢?”
带着学生和家长们的疑问,记者采访了学校教务处的负责人苏德干。他告诉记者:“清明节快要到了,有些学生向我们提出请假,希望能回去扫墓。于是我们征求了部分老师和学生的意见,才作出了这样的决定。由于放假3天,我们才把课程都调到星期天来上了。”记者问道:“那这样的决定有没有得到教育部门的批准呢?这样的话高三的学生能吃得消吗?”苏德干表示:“这个决定是我们自己作出的,高三的学生确实是累了点,但这也是没办法的。”
(报料人: 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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