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琦实习生王婷婷)在昨日召开的全市宣传部长会议上,我市一批精神文明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
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碑林区等7个区县为200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区县、莲湖区等6个区县和部门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区县和部门、长安区等3个区县为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区县;市市政管委会等16个部门为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
同时,经过广大市民群众的热情推荐和自下而上的认真评选,市文明委决定:授予刘西艳等100名同志“西安市第六届文明市民标兵”荣誉称号。
会议号召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全面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为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而努力奋斗。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文明市民标兵为榜样,传承中华民族的美德,积极参与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从我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讲文明、守规范、除陋习、树新风,争当文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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