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有一间“男女共厕”的酒吧,除了有洗手间标志外,并无男女标记,泡吧的红男绿女们可轻车熟路地走进同一洗手间的小包厢里各自“方便”,互不打扰。对此,宁波大学法学院汪老师表示,国外有种观念也在倡导男女共厕,认为这是男女平等的一种体现。
(4月2日《现代金报》)
何勇海
正当很多原本“男女共厕”的幼儿园都在讨论或者进行男女分厕时,像宁波这家酒吧一样搞“男女共厕”,目前在一些医院、酒吧等场所时有所闻。应该承认,“男女共厕”是有一定好处:男女如厕,机会均等;可以方便那些上厕所时需要异性陪护的客人(比如醉酒之人)在异性陪同下一起进入,而不必顾虑太多。
但我们更要看到,“男女同厕”弊大于利。且不说男女如厕本身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男女混杂,对男女如厕者都是一种约束,难免会有一种不方便之感。也且不说“男女同厕”,有些人会更积极地在厕所里写一些很不健康的内容,很可能会使厕所里的黄色文化更加泛滥。单就男女间的安全系数而言,肯定会大大降低。可以想像,在“男女同厕”前,某一男性犯罪分子要进入女厕所犯罪,他面对的外界无形的约束压力肯定要大一些,因为他根本就没有进入女厕的权力;进入女厕后,女性意识到他有犯罪动机的敏感性会很高,从而也增加了他的作案难度。相反,“男女同厕”之后,犯罪分子会堂而皇之地呆在厕所里等待犯罪。
在男女分厕的情况下,我们尚且不能杜绝犯罪分子闯入异性厕所,而“男女同厕”,则更会给一些不规矩之人多提供一个性骚扰的机会。某些人所宣称的“‘男女同厕’会减少神秘感、减少性犯罪”又从何谈起?这恐怕需要社会极度开放和文明程度相当的高,可现实是,我们的社会还潜伏着许多不稳定不文明的因素,国民素质并非已经高到基本消灭了犯罪现象。
再说,男女生理结构和心理特点相差甚远,男女在某些方面(比如如厕)是不能平等的,提倡男女平等,也不能用“男女共厕”来说事啊。可以说,抹杀男女两性差别而机械混同,一味强求形式上的平等,并不是真正意义的平等,只是哗众取宠的“伪平等”。
男女平等决不能片面追求形式上的平等,而必须强调实质上和事实上的平等。依照男女不同的生理心理特点,分别设计建造出更科学合理的男女厕所,是不是更能体现了我们这个社会的男女平等呢?有网友甚至表示,“男女共厕”能表明男女平等,照此理解,男女共浴岂不是更能体现男女平等?
说穿了,酒吧之类的场所搞“男女同厕”,主要是为了方便“跨性别人群”,也就是那些不认同自己生理性别的人,比如一男易性癖患者,心理自认为是女性,那他就不愿意去男厕所,可是如果去女厕呢,又不被社会规则和其他女性认可。在一些场合下,“跨性别人群”很主张取消男女标识。要“男女同厕”的最大意义,也许并不在于男女平等,而在于它对某个社会群体的关怀。而这种“男女共厕”的关怀方式,还是只出现在酒吧之内为好,不宜在社会上普遍推广。
小试无妨别急定论
在人多的公共场所实行“男女共厕”,反对者肯定不在少数,特别是那些文雅且胆小的女士很有可能会宁肯“内急”也不轻易去“方便方便”的。因为,其间,多多少少存在一些安全隐患,还有个坐便垫板卫生问题。
“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但不一定就会发生安全问题。况且,宁波这家酒吧专门在厕所旁配了一位保安。在这种情况下,极个别居心不良的男子还有胆量对哪位女士“非礼”?很有可能,越是在这种众目睽睽的场合倒是越安全。男子有贼胆对女士行“非法”之举,大多是在人迹罕至的地方或人烟稀少的时候。
说到卫生问题,倒是可以在这个“男女共厕”包厢门上贴个“男士”、“女士”的标签。可根据客流量的多少,对标签随时作出调整。这样,女士的包厢女士专用,一般就不会出现“坐便垫板卫生”问题了。
反观之,“男女共厕”也许还有它“美好的远景”。其一,两口子出门,共进一个厕所,的确有时候能给“方便”带来方便。其二,有女士在旁边,一些原本不够文明的男士可能有所约束,变得自尊了。至于“男女共厕”有多少创新,有多少“文化”,能否促进人们的精神文明?现在别急着定论。
“男女共厕”小试无妨。如果在这“试”的过程中出现安全、卫生等问题,改回到“男女分厕”就是了;如无大碍,就让它“试”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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