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市教育局公布了2007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直升生制度、指标到校生制度,并将直升生的范围由原来的普通高中扩大到中职类学校,试行部分中职类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免试直升生工作,具体为:
直升生
普通高中直升生
各公办普通高中的直升生均占学校统一招生的计划,且不能突破本校招生计划的15%。
中职类学校直升生
中考报名结束后,市招办统一向全市公布参加招收直升生的中职类学校。中职类学校直升生由毕业学校组织其毕业考试(与直升普高的毕业考试一并进行),不再参加全市组织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统一办理直升手续。
城区操作办法
各城区在分配计划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指标到校生的计划分配仅限于区内公办初中。同一所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到校生计划不能集中分配到一所或几所初中学校。市属三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到校生计划必须均衡分配,同一所初中学校只能分配这三所中的一所学校计划。
直升生名额由各学校上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汇总、上报市招办审批后由市招办统一公布执行。
指标到校生
2007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指标到校生制度,将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部分统一招生计划,根据初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估结果以及有利于扶助、提升薄弱学校的原则分配到公办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入学,取消原来的保送生制度。指标到校生的范围仅限三年都在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非择校生。指标到校生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不公布升学成绩,只公布其毕业等级,升学成绩只作为教育行政部门评价送生学校、来年分配指标到校生名额的依据。
根据教育局有关规定,2004年进入石室联中、七中育才学校(西区)、树德实验中学三所改制学校的学生(即2007年毕业的学生),取消直升石室中学、成都七中、树德中学的名额。对于现行的城区现行的部分初中学校按政策规定对口保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政策(即成都三中、成都十四中、成都二十四中对口保送石室中学,成都二十八中、光华中学、锦江育才学校、成都四十九中对口保送树德中学,成都十七中、成都三十中、成都五十中对口保送成都七中)也将进行调整,从2007年新入学的七年级学生起取消这一政策。现在校的初2007级、2008级学生继续享受这一政策。
各区(市)县的指标到校生均占学校统一招生计划,比例为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统一招生计划的15%。郊区(市)县的指标到校生工作和招生计划由当地招委、教育局制定和下达,并在4月10日前上报市招办备案。五城区及高新区(以下简称城区)指标到校生计划由市上统一下达。记者曹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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