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小汤山镇大汤山村,2004年耗资1.6亿元建成的17栋回迁楼已闲置三年,2001年卖出去的1900亩耕地(包括300多亩宅基地)已荒置6年。3月31日,大汤山村新支书李怀英上任第一天,告诉记者,“这事确实不能再搁了,群众意见太大了。
大汤山村委会2001年为了旧村改造,违规卖出1900亩土地。6年来,由于法律的完善和拆迁费的提高,土地和用卖地款建成的回迁楼的使用先后陷入停滞。600多户村民住上楼房的计划至今未能实现。
1900亩土地违法圈占
双兴苑小区,是大汤山村委会2004年建成的回迁楼,位于昌平区小汤山镇政府西两公里路南。17栋6层住宅楼组成的小区设施一应俱全,只是不见人影。
“这些楼2004年就建成了,到现在也不让村民入住,一直空着……”村民高先生说。
2001年4月,天时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小汤山镇政府的见证下,与大汤山村委会签下“征地合同”。合同约定,天时公司圈占村里1900亩土地(包括300多亩宅基地和1500多亩耕地)搞房地产开发,并分期支付给大汤山村1.81亿元补偿款。同时,大汤山村委会保证在2002年底,建成村民回迁楼,拆除地内旧村房舍,把平整的1900亩土地交给天时公司开发。
2002年,天时公司把先期的1.3亿元拆迁补偿款支付给了大汤山村委会。昌平区信访局证实,天时公司在未经土地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将大汤山村南的1900亩耕地圈占。
1.6亿元新建楼闲置
拿到补偿款后,大汤山村委会在沙顺路南另辟100余亩土地,用全部补偿款外加3000余万元外债建起了10万余平米的回迁楼,即现今的双兴苑小区。
时任大汤山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李福新解释,当年为了实行旧村改造,村里计划用回迁楼作为村民房屋拆迁的实物补偿。村民拆除旧房后,根据拆迁款和购房款的差额,实行多退少补的政策。
然而,李福新没想到的是,2003年8月1日,北京市实行了《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根据新规则,村民的拆迁款成倍上涨,等新楼2004年建好后,回迁楼已经抵不上应付的拆迁款了。
“拆迁费超出既定预算1.5亿元。”李福新说,这让村委会的拆迁计划陷入停滞。
虽然村里已经无钱补足拆迁费的差额,但也不同意将新楼售给村民。“村民未拆旧房的情况下,如果把房子直接卖给村民就无法完成原计划的旧村改造。”李福新说。在村委会不愿意单独卖楼,又无钱增发补偿款的情况下,双兴苑小区至今无人入住。
审批未过土地荒废
大汤山村南,被天时公司圈占的1900亩土地仍是一片茅草,仅有几个保安看守。“这么多的地,一荒就是5年,多可惜呀。”村民李先生说。
天时公司负责人之一杨先生说,造成所圈地块闲置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大汤山村未能做通村民的工作,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里完成拆迁,交付土地。第二点更关键,在2004年,国家土地审批政策急剧收紧,公司始终办不下相关手续,也就无法开工建设。
小汤山镇党委书记吴小利说,镇政府去年曾出面协调,希望天时公司能再拿出一笔钱来,满足大汤山村的拆迁补偿需要,让村民能早日搬进楼里,解决这一难题,但天时公司拒绝。
“要么把地要回来,要么把楼分给大家,不能一直两边都荒着吧!”村民们希望,大汤山村的新班子能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大汤山村新党支部书记李怀英说,初步想法是,旧村暂不拆除,先把建好的楼房以内部优惠低价卖给村民,所得收入存储待用,但这一计划需要得到镇政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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