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韦邦玉文衍坤)企业所得税减免与税收增长似乎相互矛盾,但近年来我市地税部门落实国家西部开发优惠政策,对1100余户企业实施企业所得税减免,减免总额高达5.7亿元,然而全市地税收入总量不仅没有下降,地方税收“蛋糕”反而越做越大。
“十五”以来,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自治区依法对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以及有色金属、食品、电子、医药、汽车等其他产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我市地税部门不折不扣执行相关政策,不少新办企业、高新企业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企业都获得了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据统计,近5年来,全市地税机关共审批各类减免税企业达1118户,减免税金额达5.7亿元。税收优惠措施的落实,一方面让部分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大幅下降,另一方面也使地税部门每年的企业所得税管户递减约500户,给地税部门组织税收收入带了巨大压力。
“扶持企业做大做强,需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但组织所得税收入的工作不能落后!”我市地税部门从管理入手,大力推进税收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有效挖掘税收潜力,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地方税收收入的增长,全市地税收入不降反升。据悉,自2002年我市实施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以来,全市企业所得税增长近一倍,过去5年,仅全市地税机关累计组织税收收入达86.9亿元,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不少企业在优惠政策的扶持下,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如燕京啤酒(桂林漓泉)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率从33%减到15%之后,所得税额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大幅增长,生产快速发展,产值亦大幅上升。2002年该公司缴纳各项税收仅为1.7亿元,至去年底,该公司缴纳各项税收达2.7亿元,产量快速增长到60万吨,产值达17亿。据悉,我市实施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以来,我市企业所得税平均每年增幅达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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