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北京市新闻出版(版权)优秀人才资格认定委员会审定,张一心等5名同志符合《北京市关于鼓励和吸引优秀文化体育人才来京创业工作若干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同意将该5名同志的申报材料上报北京市人事局办理相应手续。
现将该5名同志的情况在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在公示期间对该5名同志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或该5名同志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及其他不符合优秀人才资格等情况,请拨打电话64081818将有关情况告知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人事教育处。
北京市新闻出版(版权)优秀人才资格认定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