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购赃车最高罚千元
新快报讯(记者 黄琼 通讯员 于雄伟 谢联胜)记者昨日获悉,截至3月31日,广东自行车专项行动开展一个月来,共接报涉及自行车案件922起,破获刑事案件242起,打掉犯罪团伙18个,收缴涉案自行车6098辆。
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局长何桂复表示,依据有关规定,对于明知是赃车而购买的市民,将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据透露,历年来,广东涉自行车案件仅占治安案件的1%不到,但禁摩后,涉自行车案件大幅上涨,2006年全年广东涉自行车案件接报6300余宗,破案5800余起。
据介绍,市民发现自行车违法犯罪行为的,可向警方举报,举报奖励标准如下:
1.收缴被盗自行车5辆以上,100元—500元;
2.抓获涉嫌人员5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10辆以上的,500元—1000元;
3.抓获涉嫌人员10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20辆以上的,1000元—2000元;
4.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5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50辆以上的,2000元—5000元。
又讯 目前广东正酝酿在全省进行自行车编码管理,相关细则正在起草当中,预计将于今年6月出台。
(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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