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闻网4月3日电 原本想给外地上学的儿子汇款,谁想因为自己一时疏忽,刘女士竟将4500元钱汇入了父亲捡来的一张银行卡中。找不到银行卡的主人,又没法证明自己汇过钱,为要回错汇的钱,刘女士将卡的主人告上法庭。
4月2日,刘女士向沙区人民法院申请办理了证据保全。
刘女士说,她的父亲刘老爷子今年70多岁,没事干时就喜欢散步遛弯。今年3月中旬的一天,他在散步时看到地上有一张银行卡,他就捡起来带回了家。到家后,刘老爷子随手将捡来的银行卡放在了桌上,但忘了告诉家人。
刚好刘女士在内地上大学的儿子打来电话,要母亲给他汇钱。刘女士就在家寻找给儿子汇钱的银行卡,正巧她看到桌子上放着一张卡,就误以为是儿子的,随后到银行往卡里汇了4500元钱。
接连两天儿子都说没收到汇款,刘女士这才想起来看看汇款凭证,这一看顿时让她傻了眼,汇款凭证上写着的持卡人竟然姓杜,家庭住址在新疆大学家属院。
刘女士很纳闷,自己怎么会把钱汇入陌生人的卡里呢,后来一问父亲,才知道那张卡是父亲从外面捡来的。
因为找不到那张银行卡的主人,又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的确往那张卡汇过4500元钱,刘女士就将卡的主人杜某诉到沙区人民法院,要求他退还自己错汇入的钱款。
担心卡的主人或知道密码的知情人取走了这笔钱,刘女士向法院申请了证据保全。
据办案法官介绍,目前无法确认杜某的真实身份和住址,只能通过在报纸上发公告的形式来寻找,如果公告发出后还找不到卡的主人,法院就会作出判决之后再发一次公告,等法院的判决书生效之后,刘女士才能从银行提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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