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恩又在球场上“施暴”了。与沙尔克比赛进行到第68分钟时,卡恩突然用手卡住沙尔克前锋拉尔森的脖子,狠狠地把丹麦人摁倒在地上,这一幕不禁让人想起此前卡恩做过的种种类似劣迹。但,最大的争议并不在此,而是主裁判的反应。
卡恩的恶行让沙尔克人很愤怒,而裁判的“包庇”更让他们感到了不公。主帅斯劳姆卡抱怨道:“其他任何一个守门员如果做出这样的动作,等待他的肯定是一张红牌。很多年以来拜仁都享受了一定的‘豁免权’,尤其是卡恩。”俱乐部经理穆勒更是称之为“无耻的行径”:“林肯做过类似的动作而遭到停赛5轮的处罚,但卡恩却只是被出示黄牌,简直太无耻了。方德尔先生缺乏将卡恩罚下场的勇气,而拜仁则因为享有‘豁免权’而总是能够受益。”
对于仅出示黄牌的决定,方德尔事后是这样解释的:“对我而言,这不是殴打的动作。对手的身体侵犯让他承受太大的精神压力,他害怕自己因此而受伤,所以有了一些过激的反应。殴打和非殴打的区别就是红牌和黄牌,但卡恩不是殴打,所以没有出示红牌。”在卡恩攻击拉尔森之前,后者在与卡恩争高球的时候胳膊碰到了卡恩的脖子,这确实是事实,但卡恩的反应仅用“过激”来形容也是太敷衍了,甚至贝肯鲍尔都承认,“这绝对应该出示红牌。”难道拜仁、或者说卡恩真的是享有球场暴力的“豁免权”吗?
尽管之前劣迹斑斑,但卡恩的整个职业生涯当中却仅有一次因为“施暴”而被直接红牌罚下,此外有两次是累计两张黄牌而被罚下场(其中包括那次著名的手球攻门),其余的很多次暴力行为居然没有受到任何处罚,这为“豁免权”一说提供了充分的论据。沙尔克队长鲍登的说法最为形象:“卡恩在球场上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因为不会有任何后果。”
卡恩成功逃脱红牌处罚
1999年4月3日2比2战平多特蒙德的比赛:
卡恩咬了赫尔里希的脸部,事后他也承认:“我想表现出攻击性。”这个足以让人联想起泰森的动作,裁判却连口头警告都没有给出。
同一场比赛,卡恩对查普伊萨特踹出一记飞脚,瑞士人躲得快而幸运地逃过一劫。同样幸运的是卡恩,裁判再次没有给他任何警告。
2002年9月28日1比2负于勒沃库森的比赛:
卡恩掐住布尔达里奇的脖子长达十几秒钟,后者事后回忆说:“我当时有了对死亡的恐惧。”但主裁判却只是向卡恩出示了一张黄牌,这一情况与上周的比赛相似。
2004年10月2日2比1战胜不来梅的比赛:
卡恩用手指戳了克洛斯的鼻子,原因是他感觉受到了克洛斯的攻击。主裁判没有向他提出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