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年所得超12万元纳税人个税申报的最后一天。记者通过天津市地税局网络申报处理中心了解到,仅昨天一天,全市就有1216人上网办理个税申报。截至昨天18时,本市已有31093人完成个税申报。昨天下午,记者在和平区地税大厅看到,部分市民正在抓紧最后的时间进行政策咨询和完成申报。
昨天下午,仍有部分市民到各区地税大厅咨询办理申报。申报人赵先生告诉记者,他一直在关注个税申报问题,最近也咨询了很多朋友。原本最大的顾虑是害怕泄露个人收入隐私,还怕重复纳税或增加纳税。后来,通过各方面了解和计算,赵先生发现自己虽然年收入达到了12万元,但需要缴纳的税并不多,于是放心来报税了。赵先生说:“我每个月工资2000元,已经在单位缴过税了。平时喜欢给报刊投稿,每月也有两三千元的收入。后来咨询了一下,稿费收入单笔800元以上才需缴税,这下我放心了。去年股票赚了点儿钱,买体彩还中过一次奖,目前国家规定股票收入不收税,彩票中奖1万元以上才收税。您看看,这一年赚的钱凑在一起还真有12万元,不过算来算去大多不用缴税。”
相关工作人员强调,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除了可自行到地税部门申报外,还可通过企业进行集体申报,目前本市多家企业已完成了集体申报。备受关注的泰达足球俱乐部的诸多足球明星,也在3月初通过集体报税的方式完成了申报。根据相关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对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另外,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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