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体业主同意的前提下,物业公司可以在小区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可以批评、规劝、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在即日起市建委网站上公示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上,首次提到了对违规业主的处理办法。
对于业主比较关注的2%的专项维修金和物业管理费等问题,示范文本也有所规定: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资金原则上不得使用。确需使用的,应按照法定程序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此外,《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还规定了新物业入驻前旧物业不得停水电,物业代收水电费不得向业主收额外费用,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益用于维修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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