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4月3日电 澳门《新华澳报》今天发表评论文章说,王金平昨日下午在台湾“立法院”以被“中央社”形容为“罕见”的方式宣读“声明稿”,指责从今日开始的中国国民党党内2008初选,一开始就已为特定人“量身订做”,是“不公平的竞争”,因而他将不会领表登记。
评论说,一直没有宣布将会参加2008选举,却又摆出个代表国民党参选2008非他莫属样子的王金平,在国民党开始进入国民党内初选程序的前夕发表这项“不参加初选”的声明,表面看是受到马英九前日一番“即使一审被判有罪也要参选到底”的话的刺激,但其实却是蓄谋已久的小动作,与其这几个月来的扭捏作态表现同出一脉。即使是马英九前日不说那番话,他也会发表这篇“声明稿”。
其实,王金平发表这篇“声明稿”的时间点选择,不满马英九“一审被判有罪也要参选到底”的说法,只是障眼烟幕,而在党内初选程序前夕发表也只是“应有程式”。其实他更实质的用意,是冲着马英九的“特别费”案,是于今日由台北地方法院首次开庭而来。实际上,王金平昨早在正式宣读“声明稿”前,就对记者们表示,马英九这两天可望领表登记党内初选,但“特别费”案开庭在即,2008“大选”充满不确定变数。后续如何面对法律,要有更完整、长远思考,国民党应建立危机处理机制,确保泛蓝不因司法或外力打压在“大选”中缺席。言下之意,就是认定马英九将会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即将是侥幸当选也将会被裁定当选无效,只有不存在此问题的王金平才是泛蓝出战2008的唯一人选。即使他不参加党内初选,届时国民党也必然要征召他参选。这样,不费一兵一卒是最理想的结局,他的起步点和正当性就将会更高。这就是他的“以拖待变”的策略运用。
评论进一步分析认为,然而,王金平等待马英九“特别费”案宣判有罪就顺势取而代之的策略,表面上虽是充满正当性,但却并非没有“罩门”。其一、正如马英九抢前宣示的道理一样,台湾地区的刑事政策是“无罪推定”,在三审定谳之前,被告仍是无罪,而按台湾地区的司法实践,“特别费”案整个审判程序所需时间极有可能会超过2008选举时程。因此,“特别费”案官司并不妨碍马英九的参选资格。其二、以“特别费”的“历史共业”制度环境,及台南地检署不起诉“特别费”问题的决定,及特侦组将于四月中开始侦讯“四大天王”及台湾“司法院长”翁岳生“特别费”案的司法背景看,台北地院未必会对马英九判以重刑。何况,台北地检署的“起诉书”,也未对马英九求刑,并建议法官予以轻判。如果法官昧着良心重判,说不好将会激发暴动,这个责任难以担当。
评论还说,王金平采取“以拖待变”策略,还打响了另一个“如意算盘”,就是大陆邀请他访问,使他积累更多的政治资本。但这项活动的主动权并不操控在王金平这手中。其一、大陆是否愿意在国民党“总统”初选及马英九“特别费”案开庭之际让王金平大陆之行成行,充满不确定因素。其二、即使大陆并不顾忌上述政治因素,让王金平在“最佳时间点”访问大陆,也将会投鼠忌器,或是避免他的锋芒盖过连战,而未必让他拿到什么政治利益。相反,说不好大陆还将会私下劝喻他,为了台海和平和台湾民众“求和平、求稳定、求发展”利益着想,应与马英九解除歧见,开诚布公,团结一致,夺回对台湾地区的领导权,让国共两党的各项共识得以贯彻实施。
王金平实施“以拖待变”策略的另一个“待变”憧憬,就是希望连战出面协调。而按王金平的思维逻辑,既然连战与王金平较为亲近,及对马英九颇有微言,在国民党主席选举中还公开表态投了王金平一票,故倘是由连出面协调,必然会向王金平倾斜。
但王金平似乎忘记了,连战是一个能够将个人恩怨、情感与党的利益及社会责任严格区隔开来的人。实际上,连战较早前之所以要通过吴伯雄传话,要求王金平参选党主席,就是要王金平腾出空间让马英九安心参选台湾地区领导人。这是因为,在连战的眼中,王金平较为尊重自己固然是事实,但选举的目的是在于胜选,倘无胜选把握,私人关系再亲密也是枉然。而2008是关系到国民党能否重掌执政权,台湾民众“求和平、求稳定、求发展”愿景能否化为现实,他本人所热心推动的国共合作共识能否得以落实的关键一战。为此,他必会将个人恩怨、观感放开一边,支持蓝军唯一有可能打败绿营候选人的马英九。因此,王金平意图“以拖待变”来等待连战的协调,将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评论最后说,明乎此,王金平宣布不参加党内初选的其中一个“重要理由”--党内提名制度是为马英九“量身订做”,就是经不起推敲的藉口。实际上,国民党秘书长吴敦义昨日就指出,所有与初选有关的党内规章都是在一年多前即已决定,若说“量身订做”,似乎只是专为王金平一个人,因为现时的领表登记时程,已经延后了四十二天,就是顺应王金平的要求而修改。吴敦义这一着可说是击中了王金平的软肋,令他哑口无言。由此可见,王金平虽满口道德文章,其实是只为一己私利,毫不考虑社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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