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事件 备受台湾各界关注的前台北市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昨日上午首次在台北地方法院开庭,马英九出庭应讯。
据岛内媒体报道,庭讯中,马英九及一同涉案的原台北市政府秘书余文均否认犯罪。马英九表示,他一直按惯例使用“特别费”,自己从未亲自参与“特别费”的核销过程,没有犯罪意图和行为。
人物档案马英九,1950年7月13日生于香港,1998年、2002年两次当选为台北市市长。2005年7月当选为中国国民党主席。
2007年2月,马英九宣布辞去党主席职务并参选下任台湾地区领导人。
商报资料2006年8月,有民进党籍民意代表告发马英九在台北市市长任内“违规”使用“特别费”,台检方随后展开调查并迅速侦结,认定马英九将不需单据核销的“特别费”1100余万元新台币存入其私人薪资账户,未用于公务,又申请为个人财产,涉嫌贪污,对马英九提出起诉,但未具体求刑。所谓“特别费”是台湾当局编列给各级行政负责人的特别津贴。长期以来,岛内对“特别费”应如何定性缺乏明确规范。不久前,台南市市长许添财即被当地检方免予起诉。此外,民进党所谓“四大天王”吕秀莲、苏贞昌、谢长廷、游锡堃,也被人检举存在“特别费”违规使用的问题,但台湾检方至今未结束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