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唐晓冬因举报公司生活用水问题被公司开除一案,引起广泛关注。全总有关负责人表示,全总正在研究加强基层工会干部保护机制建设,相关文件将在年内出台。
逾四成企业未建工会
“唐晓冬一案折射出当前非公有制企业工会面临的诸多挑战。
首先是工会组建难。不少资方出于对利润追求的最大化和对中国工会的偏见,千方百计阻挠企业职工依法组建工会。近年来,工会组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全国仍有近43%的企业未建立工会组织,其中不少企业是“久攻不下”。
再就是,资方阻挠建会的防线一旦被冲破,它们就千方百计在工会主席身上“打主意”,想方设法要把自己的亲信安插在工会主席的岗位上,以使工会成为自己能够操控的工具。
工会主席依法维权难。企业工会主席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被打击报复的案件屡屡发生,有的被调离工作岗位,有的被降低工资待遇,有的被解除劳动合同。在一些资方的胁迫下,一些企业工会主席忍气吞声,不敢维权,使工会丧失了应有的凝聚力。
这位负责人说:“这些问题,已成为当前制约企业工会发挥作用的瓶颈。”
工会工作要法制化
这位负责人从两个方面,分析了唐晓冬案胜诉带来的思考。
一是工会主席保护问题。“工会主席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主席的权益谁来维护”,这是必须认真解决好的一个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主席要毫不妥协地与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上级工会就必须保护他们的权益。目前全国总工会正在抓紧围绕这个问题,展开专题调研,研究加强基层工会干部保护机制建设,相关文件将在今年出台。二是企业工会主席必须要坚持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把工会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在这方面,唐晓冬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根据职工提出的用水问题首先向公司作了反映,在始终未得到公司答复的情况下向卫生部门举报,有理、有据、有节,有法可依,完全符合政策法规的要求;而一旦被公司打击报复后,他又申请仲裁,依靠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依法维权,法律也就支持他,还了他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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