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实习记者马丁)宁夏金河乳品饮料公司的孙先生不明白,企业缴纳了垃圾处理费,相关部门却不提供垃圾转运等服务,企业只得将每天产生的垃圾埋在厂区的坑里。
近日,孙先生将记者带到厂区埋垃圾的地方。
据了解,该公司周围没有倾倒垃圾的地方,只有厂区南边的一个大坑可以暂时容纳每天产生的垃圾。孙先生告诉记者,从2005年至今,城管部门垃圾处理费征缴处开始向他们收取垃圾处理费,最近他们又收到2006年~2007年度垃圾处理费征缴通知书,企业共150人,每人每月2元钱,两年算下来就是7200元。他认为,既然收取了垃圾处理费,但是企业每天产生的大量垃圾又无法运到垃圾中转站,而且厂区周围没有倾倒垃圾的地方,企业只能将垃圾就近掩埋在厂区的坑里,他觉得这样不太合理。而且,如果以后坑填满了,这些垃圾该如何处理?记者随后走访了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处。征缴处主任纳卓丹告诉记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缴是带有强制性的,是政府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但是有些企业和个人却不明白垃圾处理费到底是针对什么来收取的。其实,垃圾处理费只是对运送到垃圾中转站的垃圾进行后期处理的一项费用,不包括把垃圾运送到垃圾中转站。要将垃圾运送到中转站,这就需要企业联系环卫部门或是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垃圾运送。而且,食品加工生产企业的垃圾不能掩埋在厂区里,这些都是规定中不允许的,一经发现要给予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