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曝光的9起案件,涉案人员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废旧物资发票、利用假票和账外隐匿收入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手段作案,涵盖了当前涉税违法犯罪的主要形式,反映了当前涉税违法犯罪的基本特点。
本报济南4月3日讯 4月3日,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省公安厅和省国家税务局联合公布了9起典型的重大涉税违法犯罪案件,其中涉案金额最高的一起达到4.78亿元。
滨州万利达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03年12月至2004年3月间,金某、曹某利用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7份,价税合计1.3亿元,受票单位已抵扣税款1862万元;同时还购买伪造的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税款1653万元。2005年8月,金某、曹某被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
泰安顺欣铁业制造有限公司、东平县嘉鑫工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03年9月至2004年8月间,杨某等人以泰安顺欣铁业制造有限公司和东平县嘉鑫工贸有限公司的名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29份,价税合计1.97亿元,税额2571.43万元。同时,非法购买外省市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申报抵扣税款2468.84万元。2006年3月,杨某、韩某等4人被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菏泽曹县某公司虚开废旧物资发票案。曹县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与解某勾结,于2004年7月至2005年3月间,向江苏、河南等地企业虚开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541份,虚开金额4.78亿元。2006年12月,菏泽市国税局根据有关规定已向受票方税务机关发函,全力追缴税款。犯罪嫌疑人陈某、解某已被批捕,案件正在依法处理中。其他已查处或正在依法处理中的案件包括:德州乐陵市顺发废旧物资回收站等五户企业虚开废旧物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莱芜市金帝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虚开运输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枣庄某轻纺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临沂某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案;淄博“8·25”虚开农业产品收购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烟台某货运有限公司等四户企业虚开运输发票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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