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4日电3日,记者从哈市地税局获悉,截至4月2日24时哈尔滨市上年度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纳税自主申报截止期限,全市共有5241人进行了自主报税。据了解,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从今年起,上年度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须从1月1日起到3月底向税务机关自行办理纳税申报。
据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哈尔滨市最终的申报数量与税务部门实际掌握的情况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该人士分析,这主要是一些纳税人尚未养成自行纳税申报的习惯,也有一部分纳税人不了解相关政策,以为自己平时已被扣缴了税款,就可以不用申报了;此外,也有少数人心存侥幸,认为税务机关不可能掌握自己的收入情况而躲避申报。
地税部门表示,自主申报期结束后,就进入了处罚阶段。对未按期申报的高收入者,税务机关将依法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则可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偷税的,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未自主进行报税的高收入者,税务部门如何掌控?地税部门透露,哈尔滨市从2005年起就对高收入者建立了管理档案,多数高收入者已包括在内,还有部分企业实行了个税申报全员全额管理,管理软件可以筛选出一部分高收入者。此外,税务机关还可以通过对高收入行业、高收入人群的专项检查等途径,发现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因此,少数未自主报税的高收入者不应心存侥幸。
据悉,申报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将根据申报统计情况,初步筛选出重点检查对象,对申报人数与实际差距较大的单位开展重点检查。昨天起,省、市地税部门已开始深入到移动、网通、联通、机场、铁路等大型企业进行现场办公,在现场解决涉税问题的同时,还进行个税申报宣传和检查。作者:李文先刘述波 张亮来源: 东北网 编辑: 李旭 ( 李旭 的博客)国 内 国 际科 教 娱 乐社 会 体 育专 题 法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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