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唐山电(记者红珊通讯员智慧)到4月2日,唐山市共有3987名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进行了主动纳税申报,占全省申报人数的23%%,缴税额约占全省的四成左右。
据悉,唐山市地税部门从4月3日起到5月20日止,将根据自行申报的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逾期未报的将面临补税、罚款、曝光等处罚。
检查重点为:钢铁、采掘、金融、保险、电力、电信、烟草、铁道、房地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介机构等高收入行业人员;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含中介机构)的投资者、大型企业的高管人员等高收入个人。按照相关规定,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被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