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踞盐田盯准登山道抢劫
抢劫犯罪团伙9成员昨受审
晶报讯(记者吴欣)9人抢劫犯罪团伙涉嫌盘踞在盐田区作案,他们三四人一伙,专门在公园路上、登山道上、天桥下等休闲场所抢劫路人,影响恶劣。
2005年12月11日1时许,郑某岗、何某某、田某某在盐田区沙头角唯冠天桥下,持刀抢劫被害人李某、杨某,并将二被害人砍伤,抢走李某价值1500元的手机一部后逃离现场。
经法医鉴定,李某所受伤害构成轻微伤。2006年1月12日22时许,安徽人郑某岗伙同何某、梁某与“阿金”(另案处理),4人持刀窜至盐田区梧桐山登山道上,发现正在散步的被害人曾某、张某,4人遂持刀威胁2人,并抢走曾某价值700元的手机一部,现金200元,抢走张某价值600元手机一部。之后4人迅速逃离现场。
据了解,该团伙曾在盐田一带多次作案,抢劫他人财物。
检察机关认为,郑某岗等9人持刀威胁被害人,抢劫财物,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被告人郑某岗、蓝某、郑某强、梁某、符某、何某属多次抢劫,应从重判处,但何某属于未成年人,可从轻判处。此外,张某还曾使用秘密方法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第一被告郑某岗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何某不到18岁,法庭特为何某聘请了辩护律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