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4月3日电 (贠相忠 王颖超崔宏刚)4月3日,山东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山东省公安厅和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曝光了9起重大涉税违法犯罪案件。此次曝光的9起案件,包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虚开废旧物资发票案件、利用假票和账外隐匿收入偷税案
件、虚开农业产品收购发票案件、虚开运输发票案件、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等。
案件基本情况如下:
一、滨州万利达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04年3月,根据金税工程协查系统提供的信息,滨州市国税局稽查局经协查发现,滨州万利达商贸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遂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并配合进行了查处。
经法院审理认定:金某、曹某利用虚假资料,采取欺骗手段成立滨州万利达商贸有限公司。2003年12月至2004年3月间,金某等人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为条件,向北京、上海、河北等11个省市、30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7份,价税合计1.3亿元,受票单位已抵扣税款1862万元。金某等人为掩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购买伪造的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税款1653万元。
2005年8月,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宣判,金某、曹某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
二、泰安顺欣铁业制造有限公司、东平县嘉鑫工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04年8月,泰安市国税、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联合查处了泰安顺欣铁业制造有限公司、东平县嘉鑫工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经法院审理认定:2003年7月,杨某、韩某伙同赵某成立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谋取非法利益。2003年8月至2004年2月间,杨某先后注册成立了东平县嘉鑫工贸有限公司和泰安顺欣铁业制造有限公司。2003年9月至2004年8月间,杨某等人以泰安顺欣铁业制造有限公司和东平县嘉鑫工贸有限公司的名义,在没有货物购销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为条件,向河北等6省41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29份,价税合计1.97亿元,税额2571.43万元。同时,为了冲抵因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形成的应交税款,杨某、韩某非法购买外省市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申报抵扣税款2468.84万元。
2006年3月,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宣判,杨某、韩某等4人被判刑,其中: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人、无期徒刑1人、有期徒刑2人。
三、德州乐陵市顺发废旧物资回收站等五户企业虚开废旧物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05年1月,德州市国税、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联合对乐陵市顺发废旧物资回收站等5户企业虚开发票案进行了查处。
经法院审理认定:2003年6月至2004年7月间,梁某伙同胡某、辛某注册成立了乐陵市顺发废旧物资回收站、乐陵市利广再生物资收购站、乐陵市金德废旧物资回收站、乐陵市兴民再生物资收购站、乐陵市宏乐铜铝制品厂等5户企业,利用4户废旧物资经营企业为天津市6户企业及乐陵市宏乐铜铝制品厂虚开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999份,金额9777.7万元,抵扣税款833.18万元。以乐陵市宏乐铜铝制品厂名义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9份,价税合计315.29万元,税额45.81万元。
2006年9月,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梁某等3人进行了宣判,其中:无期徒刑1人、有期徒刑2人。
四、莱芜市金帝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虚开运输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06年3月,在省国税局统一部署的虚假运输发票专项检查中,莱芜市国税局莱城分局发现莱芜市金帝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涉嫌虚开运输发票,随即移送公安机关。莱芜市国税局和莱芜市公安局组成联合专案组,对该公司进行了查处。
经法院审理认定:莱芜市金帝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通过聂某虚开运输发票,共取得虚开的假运输发票42份,金额5569万元,申报抵扣税款389.84万元。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为条件,向莱芜市山口铸造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9份,价税合计200.97万元,税额23.12万元。
2006年9月,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宣判,聂某等3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莱芜市金帝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45万元。
五、枣庄某轻纺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
2005年3月,枣庄市市区国税局在对枣庄某轻纺有限公司进行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时,发现该公司涉嫌骗取出口退税,随即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并配合进行了查处。
经查:2004年4月,犯罪嫌疑人刘某等3人以深圳市某公司名义与枣庄某轻纺有限公司签订出口代理协议,以非法手段骗取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编造虚假账目和退税资料申报出口退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147万元。同时,该公司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3份,价税合计1630万元,税款237万元;向深圳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5份,价税合计384万元,税款55.8万元,深圳某公司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42.7万元。
目前,枣庄市市区国税局已追回该公司骗取的退税款147万元。犯罪嫌疑人刘某等3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依法处理中。
六、临沂某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案
2006年3月,根据省国税局转办的举报案件,临沂市市区国税局与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联合查处了临沂某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偷税案。
经查:该公司于2003年至2005年间,采取隐匿销售收入、非法获取虚假运输发票和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等手段,不缴、少缴增值税222.8万元。
2006年5月,临沂市市区国税局追缴该公司所偷税款222.8万元,并处以124万元罚款,税款、罚款已全部入库。主要犯罪嫌疑人现已抓获归案,案件正在依法处理中。
七、菏泽曹县某公司虚开废旧物资发票案
2006年3月,菏泽市国税局稽查局在检查中,发现曹县某公司涉嫌虚开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随即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并配合进行了查处。
经查:曹县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与解某勾结,以曹县某公司的名义向江苏、河南等地的企业虚开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并收取开票费。2004年7月至2005年3月间,曹县某公司共向江苏、河南等地企业虚开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541份,虚开金额4.78亿元。
2006年12月,菏泽市国税局根据有关规定已向受票方税务机关发函,全力追缴税款。犯罪嫌疑人陈某、解某已被批捕,案件正在依法处理中。
八、淄博8.25虚开农业产品收购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06年5月,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的宏观税负调查分析工作中,淄博市桓台县国税局起凤分局发现桓台县某皮革有限公司等4公司涉嫌虚开农业产品收购统一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淄博市国税局与淄博市公安局联合成立8·25专案组,对该案进行了查处。
经查:2005年10月至2006年7月间,任某与张某等人相互勾结,先后在淄博市开办了3家毛皮加工企业和1家商贸企业。该团伙在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利用3家毛皮加工企业虚开农业产品收购统一发票7390份,抵扣税款1054万元。同时,以收取开票费为条件,向浙江、河北、山东等地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52份,价税合计7755万元,税额1127万元。
2006年9月,任某等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案件正在依法处理中。
九、烟台某货运有限公司等四户企业虚开运输发票案
2006年7月,烟台市国税局稽查局在虚假运输发票专项检查中,配合公安机关,查处了4户运输企业涉嫌虚开运输发票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某注册成立两家货运公司,并伙同烟台某商贸有限公司,在不具备运输能力的情况下,通过犯罪嫌疑人方某牵线,对外虚开运输发票。犯罪嫌疑人王某成立虚假的福山某运输有限公司,先由其兄从深圳购买、开具虚假运输发票,后王某自行购买虚假运输发票,以收取手续费为条件,非法销售给无运输发票的运输业户使用。2005年初至2006年6月间,上述4户企业共向烟台市内的1083户企业,虚开运输发票3546份,金额1.5亿元,上述1083户企业已申报抵扣税款1050万元。目前,已抵扣税款全部追缴入库,犯罪嫌疑人黄某等4人已被批捕,案件正在依法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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