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4月3日讯(记者文刚实习生林明春)今天上午,8名男子站在了海口美兰法院的被告席上。他们都是湖北省监利县人,虽然不是一同来到海口,但使他们凑到一起的却是“制造假车牌”这一不光彩的理由。
从2005年9月开始,这8名同乡就开始以合股的方式制造假机动车牌,被告人张先兰就是股东之一。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9月,被告人张先兰和胡祥华、李祥斌、高为民、“老王”等人商定合股制造假机动车牌,每人一股,具体分工为:由张先兰负责接单和送单,由胡祥华、黄义才负责管理制造假车牌业务,刘建成负责保卫工作。之后,胡祥华、黄义华到定安县定城镇良外村与陈华政商定,租用陈华政的住宅作为制造假车牌的场所,并雇用李学斌、肖学强(化名王强)、陈华政具体制造假车牌。
公诉机关同时指控,2006年,张先兰还伙同多人,用类似上述的手段,在海口府城镇巴伦路某大厦13楼、海府路97号-4附一楼地下室内制造假牌。2006年9月21日22时许,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在海口蓝天路某大厦抓获被告人肖基林、罗必福、张先兰、肖爱平、张传玉,缴获销售假车牌账本一册。随后,公安机关在海府路97号-4附一楼地下室(制造假车牌地点)抓获被告人张先兵、张东山和杨先学,缴获机动车车牌68块及制假工具一批,在海口市白坡里64号抓获被告人卲书田,缴获机动车车牌8块(4副)。经鉴定,本次所缴获的76块车牌均系伪造。
公诉机关认为,应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以上8人的刑事责任。法庭上,8名被告对起诉书的内容表示没有异议。法庭今天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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