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4月4日讯近日,有不少居民反映,想要自己安装热水器,但遭到其他居民和物业公司的反对,新建小区有政府强推太阳能技术,“旧小区”咋办?记者从市房地产开发办了解到,“旧小区”推广太阳能应本着自愿原则,按照改建工程统一报批、统一改造安装。
据介绍,我市太阳能热水器的利用经历了三个阶段。小区统一安装太阳能必然会增加成本、抬高房价,而房地产开发商却无利可图,所以上世纪建起的小区没有统一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这些小区的居民私自在楼顶安装,由于缺乏统一安排,导致景观效果差,且带来不少纠纷。这是我市太阳能利用的第一阶段。进入本世纪以来,我市一些开发商注意到了百姓对太阳能热水器的需求,在楼体设计时考虑了太阳能的利用,并要求统一组织太阳能热水器的利用和安装。这种做法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太阳能热水器影响景观的弊端,这是太阳能利用的第二阶段。今年,政府出台文件,在全市范围内的新建住宅强推太阳能技术,这是第三阶段。
家住芝罘区老城区的市民邹先生询问:“我购买了热水器在安装时遭到顶楼住户的阻止,我究竟有没有权利安装?”
市房管部门人士介绍说,楼顶面积有限、属于公共部位,摆放热水器不安全、布管不规范,引发的矛盾很多。另外,楼顶承重设计、消防设施配置均有安全标准,用户擅自在楼顶安装太阳能设施是否会对建筑构造和消防安全造成影响,涉及到法律范畴,应该慎重。难道“旧小区”的居民就无权享受太阳能这种环保、节能的资源吗?对此,市房地产开发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旧小区”安装太阳能产品应遵循自愿原则。根据最新出台的文件规定,旧小区和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居民小区增加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时,居民应与小区物业部门联系,由小区物业统一组织,按照改建工程对住宅小区进行统一设计,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再进行统一改造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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