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4月3日电4月3日,在由山东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山东省公安厅和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联合召开的涉税违法犯罪案件暨税收专项检查新闻发布会上,对2007年山东省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重点进行了通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结合山东实际,今年山东省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重点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关联企业、大型连锁零售企业、以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料的生产加工企业、石油石化行业、食品和药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的其他行业。主要检查2005至2006年两个年度的国税税收缴纳情况,对存在涉及以前年度税收违法行为的,依法追溯至以前年度。
今年山东省的税收专项检查遵循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原则。4-5月份,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要依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项税款申报缴纳情况、代扣代缴情况等进行自查自纠,及时、主动补缴应纳税款。在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国税部门将对部分重点纳税人实施约谈评估,对自查不彻底、不认真的,督促其进一步自查;对结果仍有疑点的,将进行重点检查。对重点检查发现的偷逃骗税问题,将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06年,山东省国税部门在公安机关的协助配合下,按照抓住重点、整顿行业、全面规范的总体思路,以个案解剖检查为突破口,依托数据监控分析平台,先后组织开展了对废旧物资经营及用废企业、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虚假运输发票抵扣企业、虚假海关凭证抵扣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六个行业的税收专项检查。山东省共检查企业1.88万户,发现有问题户数1.35万户,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14.3亿元,查补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了近2倍,有力地整顿和规范了行业税收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