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胡勇谋 通讯员许锐实习生范蕾彭环)买房两年之后,一直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窗外仅20多米处,一栋12层的高楼拔地而起,挡住了阳光和景观。
幸好涂先生事先留下了白纸黑字,索赔官司一审获胜,昨日,法院判开发商向他支付违约金18960元。
2004年8月,涂先生来到东湖开发区某楼盘一期18栋,看中位于3楼的一套房。看到北面有片空地,涂先生有些犹豫:以后建成高层大厦,自家会受影响。售楼小姐说:“这是二期工程,将修建几栋多层楼房,只有6.5层。”
为“固定”这一说法,涂先生要求在合同中加以注明。
去年10月,空地上26号楼拔地而起,高达12.5层。涂先生多次找开发商诉苦:“家里到下午4时就要开灯,冬天太阳还没落山,家中就阴冷了,到了夏天,家中被挡得不进风。”今年1月,涂先生诉至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索赔6.3万元。
开发商称,合同约定是售楼小姐考虑不周,不是公司的意思。现在二期规划符合国家规定。
法院审理认为,合同约定有效。开发商为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将楼加至12.5层,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应担违约责任。
法官说,涂先生买房时考虑了周边环境,并写进购房合同,这种维权意识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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