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这个特大非法传销网络全国涉案金额高达12亿元昨日法院对该案中“成都地区负责人”进行了宣判
付军 本报记者 袁勇 摄影 李杨
成都市青白江区名叫周虹的中年妇女,加入一个以顶尖化妆品为诱饵的传销网络后,凭借三寸不烂之舌,在短短10个月内,发展了100余个“下家”和3家加盟代理店,涉及金额300多万元,非法获利27万余元。而这只是冰山一角,这个传销网络遍布22个省市,涉案金额高达12亿元。此案惊动了公安部,并由公安部牵头追查嫌疑人,各地警方很快将涉嫌人员挡获。昨日上午,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特大非法传销案中成都地区负责人宣判,周虹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传销改变平民命运
在采访中,周虹给人第一感觉很普通:长发、个子不高;目光呆滞。因患小儿麻痹症,走路一跛一跛的。她家位于青白江城厢镇上寿街64号,做传销之前是个很普通的人。2005年8月,她通过一个朋友认识了毛国海,命运由此改变。
毛国海和刘智萍、魏诚心等人联手打造了一个庞大的传销王国。据查,联球贸易(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称联球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从2004年起,该公司通过招收业务员和开设专卖店的形式在全国范围内销售“丹碧蔻”化妆品(公司称之为A计划)。
同年8月18日,宁波市工商局认定该公司变相传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之后,刘智萍与毛国海、魏诚心于2005年4月共同策划了“消费返利”的B计划。该计划规定:凡是通过代理店购买联球公司“丹碧蔻”系列化妆品、日用品等,累计金额达680元为一单。之后,消费者可以连续在此后12周内享受每单每周80元至85元不等的返利。代理店每销售一单,联球公司将给予代理商50元的报单费。代理店推荐下属代理店的,可以从下属代理店销售的每单中提取10元作为推荐奖。同年7月,该计划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一个月后,毛国海来成都发展业务。在他的鼓吹下,周虹随即加入了这个传销组织。
陷入传销黑洞 无法自拔
在法庭上,周虹及其代理人辩称,作为传销“食物链”的一环,周虹也是受害人,在经营过程中也遭受了巨大经济损失。然而,与之相反的是周虹作为联球“消费返利”计划的鼓吹者,从2005年8月至东窗事发,一跃成为联球公司成都地区负责人。她先后向身边的亲戚朋友100余人出售产品3777单,共2568360元,个人非法获利18万元。另外,周虹介绍其他三人加盟该公司代理店,共销售产品1822单,共计123万元,她也因此从联球公司获得9万元的推荐奖。
去年1月24日,青白江城厢派出所一名社区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周虹等人以销售虚构的“丹碧蔻”化妆品的方式进行融资。出资人按每单680元的金额向周虹等人缴纳现金之后,周虹向出资人开具购买产品的收据,但不给任何产品,而是每周按时返还85元,连续返12周为一周期。另查:截至2006年3月底,联球公司加盟店已涉及四川、重庆、山西等18个省、4个直辖市,数量达733家,下线有数万人,金额约12.3亿元。
各地警方查处联球公司
根据社区民警掌握的情况,办案民警开始密切监视着周虹的行踪,同时派便衣打入周虹销售网络。一周之后,卧底民警称,周虹推销化妆品确实存在非法融资问题。去年3月,办案民警第一次与周虹接触。周虹一脸镇静,并一再声称:“我们公司在全球开展业务,经营模式是一种创新。”而实际上,此后不久,由于联球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借故停止返利,立即引起了各地代理店和数万“下家”惊慌。
去年4月26日,公安部召开有关省(直辖市)公安机关参加的案件协调会,要求依照案件属地管辖原则,对联球公司加盟商中涉嫌犯罪的传销骨干由各地依法予以查处,追缴其非法所得。未参与发展下线的受害者则可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依法提出自己的诉求。随后,各地警方迅速出击,联球公司的传销网络轰然倒塌。成都警方果断出击,将以周虹为首的犯罪团伙成员全部抓获。周虹归案后,消费者尚有数十万元的本金无法追回。昨日,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周虹违反了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其行为已构成了非法经营罪。依照《刑法》等有关规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