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地道走私团伙受审
成员达10人,被控走私电子产品价值180多万元
一走私犯罪团伙在靠近深港两地边界线的出租屋内挖了一条地道,利用这条地道连接香港的下水道,大肆走私手机等电子产品,这是深圳特区首例在利用自挖通道实施走私犯罪时人赃并获的案件(本报去年9月14日曾作)。
案情回放
挖20米地道通香港走私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6月,叶平营、刘伟香、李深亮(另案处理)预谋在沙头角挖掘从深圳边境到香港的跨境地下通道偷运货物进境,并销售牟利。三人商定由李深亮负责在香港组织货源并运输至香港边防公路,叶平营、刘伟香负责在深圳组织、指挥人员挖掘偷运货物的地道,将货物偷运入境。
叶平营遂指使骆小礼租下沙头角某公司宿舍106房,随后叶平营、刘伟香等人购买了挖掘地道及走私所需的铁锹等挖掘工具,并准备了小货车等运输工具。同时叶平营先后纠集了骆小礼、骆晓芬、叶志深、叶春平、骆伟冲、骆仕明、叶锦光、骆凯等人参与走私活动。
根据分工,叶平营负责指挥全部走私货物活动;刘伟香负责在现场具体指挥人员挖掘地道、搬运货物、驾驶货车运送货物;骆小礼、骆晓芬等人在租的106房挖掘通往香港边防公路的地道,并负责在地道挖通后,将货物经地道从香港运回房内。深圳海关缉私局去年8月25日中午,捣毁了这个利用自挖地道走私电子产品的窝点,当场抓获刘伟香、叶锦光、叶志深、叶春平、骆小礼、骆伟冲、骆仕明,并缴获各种IC12万粒、摩托罗拉L7手机(无电池无后盖)388台、诺基亚l600手机(无电池)465台、摩托罗拉BC60手机电池380个、诺基亚BL-5C手机电池500个。海关缉私分局于同年11月8日、11月15日分别抓获叶平营、骆凯及骆晓芬。经深圳海关计税部门核定,上述走私货物价值人民币183.86万余元,偷逃应缴税额27.29万余元。
经测量,该地道由106室内西南角地表向下挖掘约100厘米后再横向香港方向挖掘而成,地表入口长约66厘米,宽约66厘米,地下入口宽约67厘米,高约45厘米,地道总长约20米。
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叶平营、刘伟香等10人刑事责任。
庭审直击
两指挥者:自己只是“打工仔”
昨日在法庭上,被检察机关指控负责指挥走私货物活动的叶平营,负责在现场具体指挥人员挖掘地道、搬运货物、驾驶货车运送货物的刘伟香均表示认罪,但称自己不是“组织者”,只是“打工仔”。
叶平营说,他没有参与走私货物的销售和牟利,只是负责搬运货物和放风,幕后老板是香港的“兰老板”和李深亮。工资是幕后老板交给他由他分发的,货车也是“兰老板”买的。他们从八月中旬挖了地道,但是只进行了3次走私就被抓了。后来他又承认,卖货物的钱他也分到了,“兰老板”和李深亮组织货源、出工人的工钱,刘伟香负责组织人挖地道,自己只是负责看水放风,当时租房子是自己和刘、李3人决定的。他表示自己知道那是走私行为,但是为了钱他不仅自己下水,还把亲戚骆凯也拉进走私集团。
刘伟香则称自己是“开车的”,没有预谋挖地道走私和销售货物,是个打工的、“代班的”,“兰老板和李深亮安排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后来他又改了口,称商量的时候他在场,也去看了出租的房子,还曾经组织工人挖地道。
其他成员:“是他们指使我的”
记者从法庭上获悉,该团伙除了刘伟香是广东省龙川县人外,其余都是广东省和平县东水镇人。团伙中负责从地道运送货物的几名成员个子都很矮小,大约在1.60米左右。他们纷纷指证:叶平营、刘伟香是走私活动的指挥者。
骆小礼称,他主要负责挖地道,挖地道花费了一两个月时间,遇到下雨天就不能挖,刘伟香主要安排他们挖地道。负责运送货物的骆晓芬称,是叶平营拉他来搬运走私货物的,在现场他听从刘伟香的指挥,刘还亲口告诉他,自己在走私集团有股份。虽然刘辩称自己负责开车,但骆晓芬说刘根本没有驾照,所以只能偶而开几次,走私集团有专门的司机。
叶志深、叶春平也供称,走私是叶、刘两人负责指挥的,他们每次走私都是4人一组搬运货物,从地道里把香港走私来的货物拉到106房间,地道内铺设了木板以方便拖货物的滑轮车滑行。走私时,他们带上装货的滑轮车进入地道内,然后爬到下水道,在位于深港边界线的
下水道口与李深亮等人接头,随后将货物放在滑轮车上,通过接力的方式将滑轮车搬到地道口,再用滑行的方式将滑轮车推到地道在出租屋的入口。
昨日的庭审进行了一天,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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