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盆鲜花三炷香,香烟升起,三鞠躬。清明时节,广州市各个拜祭场所迎来了从四面八方蜂拥而至的群众,祭拜先人尽孝道。而今年的清明期间,千里之外赶不回家的家属们也可花钱请人尽孝道了。记者从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获悉,今年新塘中华墓园推出了“代客上香”、“定期抹碑”、“鲜花伴故人”等“代人祭祖”的服务项目,这在广州尚属首次。
扫墓祭拜,不过是一种形式。目的在于,“身临其境”借以表达对先人的哀思与怀念。“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这句古诗“诠释”的就是人们这种发自于内心的悲伤情怀。扫墓者与先人亡灵之间的“情感交流”,是他人不能替代的。实际上,无论“代祭者”的拜祭动作多么标准和认真,内心多么“虔诚”,“代祭”行为也就是程序上的“代祭”而已。身处外地抽不出时间返回故土为亲人扫墓,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寄托哀思,根本没必要“雇人代祭”,今年无法祭拜,可以明年再去,过分执著于扫墓的形式,自己来不了就花钱雇人祭祖,实际上是把情感表达形式化、商业化。依我看,如此虚伪的孝道不尽也罢。
“代祭”业务的行为者是墓园管理方,督促检查者也是墓园管理方,等于是“左手管右手”,如何能确保“代祭的质量”?墓园管理方表示,客户可以随时前来突击检查,做得不好的地方,可随时投诉——这话说的虽然冠冕堂皇,其实却是一句“空话”。如果能来墓园检查,又何必雇人祭拜?况且,所谓祭拜也无非是烧烧香、献献花、鞠鞠躬,除非“消费者”在场,否则根本就无从“监督”。
现在虽然是消费社会,但不是什么都可以“商品化”的———“哀思表达”倘若也能花钱雇人为之,清明扫墓之类的民俗也可以“开辟”出商业的生财之道,久而久之,被消费主义潮水“异化”的,就不仅仅是我们内心朴素而美好的情感,还有纯粹的植根于民族文化的独特民俗。这一点,值得警惕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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