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比例提至60% 离退休者可多选一家定点社区医院
职工社区医疗费医保报销增至60% 退休者可再选一定点社区医院
权威发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鼓励社区就医,尚未退休人员的社区就医报销比例提高至60%、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可纳入住院统筹支付范围等一系列新政策将于5月1日起实施。
在职人员医保报销比例升至60
%新政策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比例由50%上调为60%。“这只是一个尝试,以后看支付情况,(报销)比例也许还能再提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副处长王友学透露,这是新政策中惠及面最广的一点,大约有400多万职工受益。
此外,参保的职工和退休人员由家庭病床转往上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经上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病情好转需转回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继续治疗、且在出院后24小时内建立的家庭病床,医疗费用按连续住院并转院治疗处理,不再另收住院起付金额。
双向转诊中检查结果可共享
《通知》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上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化验单据、功能检查结果等检查数据要实行共享。社区医院和对口支援的大医院或老年病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双向转诊转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直接办理相关手续,不用再经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核准。
变更社区医院需在街道办手续
此外,享受公费医疗的离退休人员,可再选择一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需要调整时,可就近通过居住地街道(乡镇)的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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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干预治疗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在承担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直接报销工作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保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慢性病费用控制管理,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参加慢性病干预治疗,且与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订管理协议的,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使用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限定的乙类药品,取消个人先行负担的10%费用。其中“慢性病干预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范围,具体限制报销条件为:退休人员在经批准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加慢性病干预治疗(限治疗慢性高血压、糖尿病),且与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订管理协议并完成连续三个月一疗程治疗的,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范围,每年限定报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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