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记者费伦清高永霞)记者4月4日从省地震局了解到,为加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我省新近修正的《海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增加了有关条款,规定了存放国家一、二级珍贵文物的博物馆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据悉,我省各文物博物馆存放的经鉴定为国家一、二级文物的有300多件。据介绍,新修正的防震减灾条例是在20年前相关条例的基础上,在第十九条“下列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之第二十五款,增加了“存放国家一、二级珍贵文物的博物馆等公共建筑”。与此同时,修正后的条例在文物保护方面还规定,凡有重大文物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建筑物、构筑物,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对此,有关人士认为,这意味着我省加大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据了解,海口具有典型的火山地质特性,城市的大部分地区处于火山地带,或地震高震烈度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