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爆燃事故中 金鹏大厦受损居民最多获赔26万
【龙虎网报道】2月5日凌晨,南京市汉中路金鹏大厦附近发生煤气爆燃事故。昨天上午,南京市安监局在通报会上公布了调查结论:此次事故属于一起非责任事故。
调查结论:属非责任事故
南京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在会上通报,事故发生后,根据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此次事故的调查工作由安监局牵头调查,调查组由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结果如下:
1.地铁二号线工程项目立项、审批、勘测设计、施工组织方案等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没有违规施工的情况。
2.造战路面塌陷的原因,根据专家组的意见:此塌陷路段下卧土层长期被污水管和老化上水管渗漏水浸泡软化,产生地层不均匀沉降变形,日积月累陈旧供水管爆裂,爆管点位于隧道掌子面后方10米,有压水击穿下卧土层冲入已建成的隧道内,造成塌陷。结果,导致天然气管道破裂泄漏爆燃。
3.调查组认为:此次事故涉及到的单位和人员没有行为上的过错,这是一起非责任事故。
金鹏大厦:安全没受危及
很多居民都有疑问,如此严重的爆燃会不会对金鹏大厦的安全造成影响?日前,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处出具了鉴定报告。报告认定,在2007年2月5日汉中路局部塌方事故发生后,鉴定处先后多次派员赶赴金鹏大厦现场,实施查勘建筑安全情况,经对建筑物受损部位作砼强度抽检与裂缝观测,对过火构件的钢筋进行力学试验,并对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中有关条款,鉴定结论报告如下:
金鹏大厦房屋竖向承重构件未出现质量问题,房屋过火后,除一层过火部位和二单元四层5002室阳台部分需要加固外,其损坏不影响金鹏大厦A-D座的整体结构安全。经加固补强合格后,可达到建筑物过火前的安全要求,不降低整体房屋的原有安全等级。
在后续的检查中发现A座、B座过火与非过火部位多处存有填充墙裂缝与墙、顶面粉刷裂缝,这些裂缝属非结构性损坏,不影响结构安全;部分户室钢筋砼梁、板、柱有细裂缝,绝大多数砼构件表面粉刷层裂缝宽度小于0.3mm,经对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中第5.2.4条,不降低房屋原有的安全等级,不影响使用功能,可不采取措施。
受损居民:最多获赔26万
鼓楼区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了金鹏大厦的善后处理工作
首先,区政府协调派出所封锁现场,登记核查居住人员,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向居民通告善后安排以及疏散安置方式,对每位住户发放了每人每天食宿补贴100元,共发了4天的费用,派出工作人员和全科医生进驻康达宾馆,对无法投亲靠友的居民进行妥善安置;在安全鉴定报告公布后,动员具备入住条件的居民(包括集中安置和疏散的居民)返回住所,由华侨路街道领导带队分4个组上门核实发放食宿补贴;随后,他们安排队员受理居民诉求,协调协助评估、安检、房产等部门定损理赔,检测水电气进户安全,并对过火受损房屋实施局部鉴定。
据调查,受此次意外事故直接影响的金鹏大厦居民为A座和B座的住户,这些住户的损失项目主要是空调外机和临街窗户玻璃、窗框的损坏;部分直接过火居民家中的电器、家具等过火受损。
截至目前,金鹏大厦提出索赔要求的受损居民共计113户,损失类型主要为室内财物因过火、爆炸冲击和消防水喷淋。到目前为止,理赔工作已完成95%。
据了解,有关部门已经针对113户受损居民给出了130万元的经济补偿,其中受损最严重的一户居民获得26万元的经济补偿。
目前,善后工作进展顺利。(作者 王伟 武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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