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4月5日消息民进党籍“立委”潘孟安,去年5月在台“立法院”内,不满提案遭国民党侨选“立委”吴英毅反对,当场对吴施暴。该案日前经台北地方法院审结,依伤害罪判处潘孟安拘役50日,缓刑2年。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屏东县选出的第六届“立委”潘孟安,是在去年5月16日下午,于台“立法院”举行第三会期第十三次会议时,在下午5时20分进行临时提案的议程时,不满所提提案都不获吴英毅认同,当场心生不满,出手朝吴英毅头部打过去,使得吴头部受伤。
无端遭暴力相向的吴英毅,受伤后向警方报案,潘孟安遂依妨害公务和伤害等罪名移送法办。潘孟安打人案经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合议庭依伤害罪判处潘孟安拘役50日,可易科罚金,惟考虑他是一时冲动犯案,且非恶性伤害,犯罪后又坦承罪行,在没有前科的情况下下,决定予以宣告缓刑2年,以启自新。(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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