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4月5日发布《电力监管年度报告(2006)》。《报告》约3.2万字,分引言、电力工业运行及市场秩序、电力监管职责履行情况三大部分。《报告》重点从保障电力安全、促进市场竞争、维护市场秩序、贯彻方针政策等四个方面,详尽阐述了2006年度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监管职责履行情况。
自2003年国务院授权电监会具体负责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来,电监会不断完善安全监管法规和组织体系,加强电力应急和大坝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查处安全事故,保障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报告》透露,截至2006年底,已建立从电监会到区域电监局、城市电监办组成的电力安全监管体系,搭建了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国电力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等安全监管协调工作平台,形成了政府综合管理、监管机构依法监管、电力企业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的电力安全生产新格局。
为依法实施监管,电监会先后发布了5部电力安全规章:《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安全生产令》、《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和《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报告》介绍,为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电力行业预防和处置电力突发事件的能力,电监会主要开展了四方面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电力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电力应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对电力安全突发事件报告范围、报告的责任主体和报告时限提出了要求;拟订了《“十一五”电力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召开了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暨应急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加强电力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加强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能力建设和加强电力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开展了应急预案联合演练,提高全社会应对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反映速度和处置能力。
通过健全电力应急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有效提高了电力企业和社会各界应对大面积停电事故的能力。在7月1日华中(河南)发生的重大电网事故中,正是由于事前进行过有针对性的事故演练,在整个事故处理过程中,各级电网调度判断准确、处置果断,厂网密切配合、反应迅速,应急预案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防止了事故进一步扩大,成功避免了一次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发生。
此外,为确保电网安全以及迎峰度夏期间的电力供应,电监会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安全检查工作。为扭转建设施工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多发的局面,实现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状况的稳步好转,电监会开展了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并就此发布了专项监管报告。
2006年,电力可靠性管理正式纳入电监会监管体系。去年,电监会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对全国近1400台发电机组、所有城市以及900多个农电县的可靠性信息进行了收集、核实和分析工作,编辑发布了各类可靠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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