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4月5日专电(记者王骏勇)江苏徐州一名海归女研究生吕某,自己没有固定工作,却冒充省部级高官的亲属,以帮助他人找工作等为由,骗取他人钱财18万余元,日前被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11万元。
现年40多岁的吕某曾出国留学,但回国后没有固定的工作。她对人自称是国务院某部长的近亲和省里某领导的嫡亲,关系非同一般。2006年4月,吕某以替人找工作需要“打点费”为由,向南京市民任某索要人民币8.5万元。
同年9月,吕某隐瞒真相,以自己在南京市所承租的一套住房欲出售为名,骗得周某购房定金6万元。此后,吕某又以自己的公司经营亏损为名,向市民蒋某借款4万元。
不久,这些受害人见吕某迟迟兑现不了承诺,便要求她退款还钱,吕某除用骗得的钱退还任某7.5万元外,其余分文未退,由此案发。
法院审理后综合考虑吕某的认罪态度及退赔赃款等情况,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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