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由北向南蔓延非法集资在我省的蔓延速度之快,超乎人们的想象。2004年,我省非法集资的公司仅几家,但2005年疯长到150余家。以前,非法集资主要发生在阜阳、亳州两地,但短短两三年间,一些非法集资公司为了扩展资金链,通过成立分公司、设办事处向南发展,直至目前蔓延至17个市。
近两年来,我省一些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以联营入股、合作养殖等名义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截至今年3月,我省警方共立案侦查非法集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53起,涉案金额近6亿元,涉及集资群众1万余人,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12人,已起诉案件21起,追缴赃款赃物合计人民币近5000万元。
据调查,2006年3月,我省有非法集资公司96家,通过打击,45家被取缔。但是,我省局部地区非法集资仍呈蔓延之势,目前从事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司(含分支机构)仍有102家。
看清非法集资“真面目”
普通群众怎样分辨什么是非法集资呢?警方说,非法集资无论如何“变脸”,都万变不离其宗,只要牢记以下几个特点,就能准确识破非法集资的真面目。
首先,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据调查,非法集资公司尽管其募集范围不同,名义不同,但都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按年计回报率不低于15%,有的高达50%以上,大都偏离了“公司+农户”的构想。其固定利率比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高数倍,满足了部分群体投机理财的心理。
其次,以乡镇农村社会不特定对象为主要目标。由于联合种植、养殖的动植物均为农产品,其资金的募集对象主要是乡镇和农村的弱势群体,在中小城市则以离退休人员为主,也有少数党政干部参与集资,大多在公司运作初期,获取利润后及时抽取本金。
再次,这些公司会以种植、养殖以及联营入股为募集资金的主要形式。有的以种植玉薯参、瓜藤、仙人掌等农经作物为载体;有的以养殖梅花鹿、奶牛等家禽为载体;以及无实际载体的空转直接签署联营入股协议等方式。其运作方式通过认购、认养或联合开发等面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由投资者出资按股(或单)购买,每股约定一定的金额,不设定集资上限,逐月或逐年返还本息。
另外,采取夸大、欺骗性的宣传。比如,通过招聘业务员对外宣传,通过办理培训班(类似于传销的方式),有的是通过散发宣传品,主要的方式是通过早期参与集资的人员获得高利回报,许以提成,介绍更多的人员参与集资。
非法集资是只“火药桶”
非法集资其实就是一只“火药桶”,公司在募集了上千万甚至数亿元的资金后,一旦“崩盘”,将会导致数千家庭倾家荡产,无异于一场毁灭性的大爆炸。所以,参与集资的群众切莫心存侥幸。
目前我省此类募集资金活动均是以单位(公司)的形式,但这些公司注册资金均在100万元左右,相当一部分公司还存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行为。而募集资金的数额动辄几百万、上千万元,远超出其公司注册资本金,一旦出现意外,公司根本无力承受起大规模的资金风险。
同时,这些公司缺乏长期生存的创业经济支撑点,一旦资金链断裂,公司必然崩盘。
此外,一些公司在募集到资金后,为吸引更多的资金,保持资金链的延续,只得筹建经济实体产业。但由于缺乏市场调查、不懂企业管理,盲目投资,许多公司其实背上更大的“包袱”。所以,一些公司募集的资金规模越来越大,但实际上公司的净资产或收益率越来越小,呈负增长。从我省几家崩盘公司看,此特点带有普遍性。更严重的是,部分公司负责人大肆挥霍占用募集来的资金,秘密转移资金,甚至当作个人财产挥霍享用。
非法集资缘何有“市场”?
开一家非法集资公司,短短几天就能募集到数百万的资金,非法集资为何会有如此大的“市场”?
警方有关人士分析,一是现在许多群众拥有可用于投资的闲散资金,投资获利的愿望增强。二是部分生活困难群众,为早日发家致富、脱贫解困,希望将手中有限的资金用于投资获取更多的利益。三是非法集资公司花样繁多的宣传、引诱,群众容易受骗上当。
其次,许多群众的法制意识淡薄,投资理财不够理智,许多人在高额回报诱惑的情况下,在贪财和盲目从众心理的支配下防范意识下降,有的不能正确区分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的界限,给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此外,非法集资经常以合法形式为掩护,“快速分红”为幌子;有的借用传销手段,签订经销合同搞非法集资;有的不断变更名称和经营地址逃避打击。皖公轩本报记者 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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