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4月5日电(记者程红根)河南省新郑市始祖山建造的“华夏第一祖龙”,日前被认定为违规建设项目而宣告停工,但其背后的种种疑问仍然令人深思,其中之一是这条“水泥巨龙”究竟有什么用。
按照建设方的说法,建造“祖龙”是因为“爱龙、护龙”,是为了“弘扬龙文化”。但据记者调查,建“龙”者的真正目的是借“黄帝故里”“民族圣地”的始祖山这块“风水宝地”搞综合开发。该项目总占地面积达105万平方米,除“祖龙”外,建设方还计划修建饭店、宾馆、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及学校、医院、度假村等,在“巨龙”环抱的范围内建成一个综合开发的旅游小区。
这样一个明目张胆的违规建设项目,当地政府一些部门竟然明里暗里给予支持,不仅有计划部门、发展改革委的草率批复,更有旅游部门为“合作开发”而作出的越权承诺:“无偿划拨建龙所有用地,并办理土地使用证。”而“龙”头所在地的风后岭村村委会仅凭与开发商签订的一纸“土地租用合同”,就将本属于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范围内的1000多亩土地拱手出让。真正拥有土地审批和违规处罚职权的土地管理部门又不知道在干什么,在“祖龙”项目建建停停的5年间始终没有声音。各级环保、林业等部门也只是在“祖龙”事件被曝光之后,才开始介入对项目的审查。
正是由于当地政府一些部门和单位越权批让土地,失职渎职,致使“祖龙”违规占地建设愈演愈烈。
近年来,随着中央土地调控政策的密集出台,各地圈地“造城”、大办开发区之势被有效遏制,而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合谋,钻政策空子变相圈地的现象却开始抬头。像新郑市的“祖龙”工程这样的建设项目,成为一些地方政府和投资企业“圈地生财”的新路径。
据有关方面估计,我国目前的人造景观总投资已超过700亿元,占地面积超过24万亩。这些“钢筋混凝土垃圾”不仅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对环境和生态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后果。新郑市的“祖龙”工程被勒令停工了,但不少人认为当地公布的处理办法只是“缓兵之计”,呼吁有关部门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从根本上解决“祖龙”问题,遏制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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