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岭山“1·26”火灾及东城“2·24”火灾18个相关责任人受处分
本报东莞讯 令人震惊的大岭山镇“1·26”特大火灾事故终于在昨天画上句号——9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其中两村委主要负责人被建议罢免。
据介绍,今年1月26日凌晨1时许,大岭山镇杨屋村一无牌无证废品塑胶回收加工厂(经营者自称为旺隆抽粒厂)因线路短路而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5人受伤,过火面积73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304.2万元。同样,在今年2月24日5时许,东城桑园圃园路银岭综合市场首层32号商铺“雄兴粮油店”也因店主私拉电线短路造成重大火灾,4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损失60多万元。
东莞市纪委表示,虽然两起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都是照明线路短路造成的,但间接原因则是当事人违法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出租屋主违法违规建设和出租房屋,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不到位,而城建办、消防以及公安分局等部门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的。对此,东莞市纪委依照相关法规对两起大火的18个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其中大岭山镇杨屋村村委会主任和副主任被建议依法罢免职务,而镇街相关分管领导也都受到行政和警告处理。(韩利 何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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