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刘雁军):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近两年,天津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收入水平稳步增长,2006年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位居第四,特别是企业单位,已经进入前三位。2007年,本市将加大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力度,促进企业职工收入增长,规范分配秩序,缩小收入差距,确保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增长12%以上。
人均劳动报酬全国排名第四
据了解,2006年本市人均劳动报酬达到27628元,同比增长14.5%,比全国平均水平20856元高出6772元。本市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的位次稳步攀升,由2004年位居第六位,2005年与广东并列第五位,到2006年已经超过浙江和广东跃居第四位。比第一位的北京(39684元)低12056元,比上海(37585元)低9957元,比西藏(29119元)低1491元。
与此同时,本市人均劳动报酬当年增量也位居全国第四位。2006年,本市人均劳动报酬比上年增加了3506元。增量居首的上海市人均劳动报酬在高水平上仍保持高速增长,与上年相比,增加额达到8535元;其次是北京,比上年增加了6024元,宁夏比上年增加了3927元。
企业单位职工收入名列第三
2006年,本市企业单位人均收入劳动报酬为27265元,高于全国企业平均水平6770元,比上年增加3445元,增长14.5%,在各省市中位居第三。企业单位职工收入最高的北京已达到38416元,高于本市11151元,位居第二的是上海36814元,高于本市9549元。
从增长速度看,本市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保持了较快增长,2006年同比增长了14.5%,增幅比上年提高了0.5个百分点,但仍低于全国平均增幅(15.5%)1个百分点,增长速度在全国排第21位。在直辖市中,低于北京(20.4%)5.9个百分点、低于上海(18.4%)3.9个百分点、低于重庆(17.2%)2.7个百分点。
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将达8755元
从市农委获悉,今年本市将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全年新增非农就业岗位12万个,同时将全面完成“351”农民培训工程,提高农民就业创业本领。今年将进一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标准,5.5万人纳入低保范围;出台《天津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力争40万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农民达到318万人,参合率达到80%以上。
此外,今年本市还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长效增长机制,不断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放手发展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增强农民创业能力,不断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有权入股、参股,参与经营分配,不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将达到8755元。
今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740元
据了解,今年本市将加大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力度,促进企业职工收入增长,规范分配秩序,缩小收入差距,确保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增长12%以上。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促进企业职工收入提高的主要措施有,一是严格执行经营者收入与职工收入挂钩办法。企业职工收入增幅没有达到考核指标要求的,经营者收入要相应扣减,确保经营者收入与企业职工收入、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二是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结构,提高个人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
出台工资指导线管理办法,实行工资指导线执行情况报告制度;三是加大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力度,实施该制度的企业将达到4000户,覆盖职工60万人。凡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可以自主决定工资水平,工资总额全额税前列支;四是继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今年将提高到740元,与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相适应;五是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同时防止发生新的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