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监管年度报告(2006)》披露了当前电力建设发展中存在的四大主要问题:
电力结构不合理依然突出。新增发电装机中火电达到88.2%,全国平均单机容量不足7万千瓦,火电装机中近30%为10万千瓦及以下小机组,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所占比重较小。
电网建设与电源建设不协调。我国电力发展长期存在“重发、轻供、不管用”的问题,输配电建设严重滞后于电源建设。
科技含量低,资源浪费现象严重。
电力体制和发展机制没有完全理顺。
4月5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了长约3.2万字的《电力监管年度报告(2006)》。国家电监会首次编写并发布的这份《报告》对全国电力工业运行和电力市场秩序进行了全面评估,详细披露了电力监管职责履行情况。
如何评价目前我国的电力市场结构?《报告》作出了这样的基本判断:我国电力工业正由传统的垂直一体化垄断结构向竞争性市场结构转变,电力市场正在发育之中。《报告》总结了现阶段电力工业结构及交易特点。
《报告》称,发电环节的特点是投资主体多元化,并且初步形成了竞争格局。目前,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各类发电企业4000余家。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约占90%。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等中央直属5大发电集团约占装机总量的38.79%;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等其他中央发电企业约占总装机容量的10%;地方发电企业占总装机容量的45%;民营和外资发电企业占总装机容量的6.21%。
《报告》分析认为,输电环节的特点是具有自然垄断性质。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分别占全国超高压电网的80%和20%。报告显示,目前全国从事省级输电业务的企业31家,跨省输电业务的企业6家。截至2006年底,两大电网总资产约为15110亿元。
按所有制形式划分,供电企业主要分中央国有和地方国有。中央国有主要为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拥有的供电企业;地方国有主要为内蒙古、陕西、山西等地方电力企业和水利系统管理的供电企业。截至2005年底,全国户通电率为99.20%。全国3211家地、县级供电企业中,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直供直属的1196家,控股或代管的1353家,地方独立的662家。
据此,《报告》将供电环节的特点概括为:两大电网公司寡头垄断,约占县级售电量的89%。普遍服务未完全实现,城乡与地区差异依然存在。
在用电环节,用户高度分散。据统计,全国各类电力用户目前已超过2.3亿户。10千伏及以上用户近100万户。(见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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