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昆明的一名6岁女孩儿游览动物园与老虎合影时,被咬死。事件发生后,女孩儿的家属悲痛欲绝,动物园的饲养员痛哭流涕,那只老虎被关了“禁闭”。人们在为女孩生命惋惜之时,引起了关于人与动物如何和谐相处的思考。
我们不能用“人”的法律去制裁老虎和审判那只老虎,因为它是动物,而不是人。
小女孩是无辜的,她不知道与她合影的老虎竟会吃人。然而,难道动物园的管理人员也忘记“老虎也吃人”这个基本常识吗?与此常识相比较,也许“与老虎合影一次15元”的利益更为紧迫和重要,从而导致了这场悲剧。
俗话说:“兔子急了也会咬人”,更何况老虎?近年来,人们常在嘴上讲与动物如何相处的大道理,可是实际上又做了什么呢?
在金钱驱使下,不少地方搞起了人虎合影、人狮合影、人象合影、人蛇合影、人与鳄鱼合影……还有活熊取胆汁、人猴同居、用猩猩调戏美少女等,真是花样翻新,层出不穷。再看那些可怜的动物,在一些人的摆弄下,在一阵阵闪光灯的刺激下,失去了原本的自由,生存受到威胁。想象一下,动物们的承受力是有限的,当它们内心的无奈与愤怒达到一定程度后肯定要作出反抗。正所谓:物极必反。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是一道难题,而与之保持一定距离乃是题中应有之义。昆明动物园的一声惨叫,留给人类的教训够深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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